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用印申请工作的通知
作者:陈德明 时间:2025-12-11 点击数:
院属各部门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院印章使用与管理,确保用印安全、合规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管理原则
学院公章用印按照“归口管理、逐级审批、严格审核”的原则,严格执行“先审批后用印、谁经办谁首责、谁审批谁负责”的要求,开展用印办理工作。
二、公章类别
党委公章、学院公章、学院主要领导签名章。
三、申请流程
1.线上申请:所有用印申请须首先由经办人通过企业微信“一网通办-用印申请”提交线上审批流程。线上审批流程完结后方可进入线下办理环节。
2.线下审批:线上申请通过后,经办人须同步、如实、完整填写纸质《用印申请单》(附件),一般事务用印申请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批;涉及学院重要决策、对外重大合作、重要合同协议、人事任免、法律文书等重要事项用印,须报请主要领导审批。
3.用印办理:经办人将线上审批单、纸质《用印申请单》及用印材料一并提交至党政办公室,复核无误后予以用印。
四、相关要求
1.请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,合理安排用印申请时间,预留必要的审批流转时间,避免因审批延迟影响工作。
2.提交的用印材料必须内容完整、格式规范、签字齐全,符合用印要求。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。
3.因工作需外借印章的,须提交书面报告说明事由与时间,经分管院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办理。
4.学生个人用印事项(如征兵政审、实习证明、资助、学籍证明等),须由相关业务部门或二级学院指派工作人员按流程统一办理,党政办公室不再直接受理学生个人申请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附件:taptap点点盘口用印申请单
taptap点点盘口党政办公室
2025年12月9日
附件:
taptap点点盘口用印申请单
用印事由 |
|
时间 |
年月日 |
用印类型 |
£党章£院章 £书记签字章£院长签字章 |
用印部门及经办人 |
( 盖 章 ) |
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业务部门 审核意见 |
|
分管院领导 审核意见 |
|
院主要领导 审核意见(重要事项) |
|
备注:
1、院主要领导审核意见一栏签名:使用党委公章事项报党委书记签批,使用学院公章事项报院长签批。
2、涉及到部门多人用章由本部门指定专人统一收集办理,涉及到多部门、多人用章由主办相关业务部门统一收集办理,原则上经办人需固定。